受委托,我公司举行房屋场地租赁权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株洲市石峰公园西门南侧5号、6号房屋3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首年租金起拍价:1.1988万元。
二、拍卖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
三、展示时间、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增价式网络拍卖
网拍平台:湖南省(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
111.22.74.39:9091/portal/index
五、竞拍登记:
1、竞拍资格: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遵守出租人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标的的租赁用途、承租人的相关要求等必须符合出租人的管理要求。
(3)意向承租方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最高报价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最高报价人未按竞拍要求条件参与拍卖,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最高报价人违约,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组织网络拍卖。
2、竞拍保证金:
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竞拍保证金0.05万元,缴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7时。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保证金来源的合法性由竞拍人负责。
3、履约保证金:
向株洲拍卖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0.5万元,缴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7时;缴款账户:户名-株洲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株洲电力支行,账号-4300 1502 3620 5000 0520,缴款备注:20250509保证金。
注:参加拍卖会的意向竞拍人必须同时缴纳竞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17时。
②意向竞拍人请及时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注册登记”,进行在线注册、在线办理CA证书,然后点击“登录注册平台”进行在线激活和绑定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陆交易系统对拟竞价的标的提交申请,并在按时、足额缴纳竞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相应标的的竞价。竞拍人参拍前,请仔细阅读《湖南省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竞拍人操作手册》。
③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拍卖公司提交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并获取《特别声明》,详细阅读了解《特别声明》中“竞拍注意事项”、“租赁相关事项”、“拍卖款项、成交文件签署”及《租赁合同》等重要注意事项,签署相关书面承诺书后方能参与竞拍。
未查阅的竞买人视为对相关事项的确认,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特别声明》等重要拍卖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未实地查看标的、不了解标的情况、未查阅上述资料等理由悔拍,否则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最高报价人资格审查实行后置审查的方式。最高报价人未按竞买要求条件参与拍卖,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最高报价人违约,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标的重新组织网络拍卖。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满足上述报名资质条件、并到拍卖公司获取并了解、签署《竞买须知》、《特别声明》等相关拍卖文件后方能参与拍卖!
六、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61号
2、咨询电话:0731-28417878
3、监督电话:0731-28281419
七、特别提示:
1、若竞拍人、买受人有恶意竞争行为、成交后不能履约的行为,出租方申请将该其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出租方组织的任何招拍挂项目。
2、优先承租权人请于2025年5月8日17时前到拍卖公司申报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承租权,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拍资格及其顺序。本拍卖标的物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承租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拍须知》、《特别声明》等相关拍卖文件。
株洲拍卖有限公司